一、支付非居住者所得時,未依規定扣繳率(107年1月1日起股利所得扣繳率提高為21%)扣繳,或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。 二、給付國外技術服務報酬,如由國內營利事業負擔稅款,給付總額未以該服務報酬加計應負擔之扣繳稅款計算。 三、給付董監事車馬費、出席費,未依薪資所得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。 四、同業間資金調度給付之利息,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。 五、承租繁榮地點之店面低報租金,或漏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。 六、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活動之獎金或獎品,未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。 七、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三節獎金或慶生禮品,未申報免扣繳憑單。 八、營利事業解散、廢止、合併或轉讓,或機關、團體裁撤、變更
top of page
搜尋
最新文章
查看全部一、中小企業適用書面審查申報所得稅之條件: 擴大書面審核制度(下稱擴大書審(註1))係為簡化稽徵作業及推行便民服務,原則上,如果一家企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【不動產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等】合計在3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,且已依規定設置帳簿記載,並取得...
2410
日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查獲一案例,納稅義務人甲君109年間將出售土地款6,700萬元存入銀行帳戶後,陸續提領現金共計5,000萬元,提領當日旋以現金存入長子乙君銀行帳戶及轉存次子丙君定期存款,甲君雖主張該款項係借給子女投資及購屋使用,惟未能提示足資證明借貸事實之具體事證,經該...
8910
bottom of page
Kommentare